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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作业规程〉细则》的解读

时间: 2024-03-22 11:16:06 |   作者: 高压穿墙套管

  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战时保障人民群众和物资就地就近掩蔽,减少人员受伤或死亡和物资损失,以及平时抢险救灾、应急救援,为经济和社会服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省作为一类设防省,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军事上,战略地位都十分重要,是国家设防的重点地区,搞好人防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特别的重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防工程进入大规模建设时期,我省人防工程完工面积有一千多万平方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也出现了许多亟需解决的新问题,如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的作业规程。虽然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于2015年出台了《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作业规程》(RFJ05-2015)、《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作业规程》提出了具体的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质量评定的要求及定性的标准,但没有提出具体的定量的评定办法及体系,可操作性不强,对我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实际在做的工作缺乏指导性,因此,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一部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作业规程》(RFJ05-2015)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作为《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作业规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起草依据,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做监督检查。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相关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二)《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第二十一条“人民防空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应当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公用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所需经费在人民防空经费中列支。由单位、个人投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或者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来维护、管理和使用,战时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使用。”

  (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第九条“维修保养人民防空工程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我办于2016年6月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省人防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细则》,该院2016年11月底完成了《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编制。2016年12月1日至8日,我办将《细则》(征求意见稿)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防办征求了意见。2016年12月7日,我办在南京组织专家对《细则》进行评审,获得通过。2016年12月26日,省人防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根据专家意见对《细则》做修改后交我办,我办征求了本办相关处意见。2017年1月3日经2017年第1次省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通过。

  (二)分专业阐述了土建工程、孔口防护设施、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供油系统、电气五个专业维护管理的标准和操作要求。

  《实施细则》的出台,加强了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规范人防工程平时维护标准,使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做到战时能防空袭,平时能防灾并为社会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确保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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